美国主要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确定初上婴儿的国籍。根据1868年宪法笫14条修正案:“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,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,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,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。”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保持“出生公民杈”的国家,本土出生的新生儿除了自动获得美国国籍,也享有相应的待遇和福利,包括医疗保险、各类补助金、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比绿卡持有人更优越的这些“婴儿”公民长到21周岁,便可以为父母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美国。